维修与能源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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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负责学校日常零星维修(包括楼宇、道路等)工作。

2.负责项目维修计划编制、监督、验收,审核工程预决算。

3.负责防台防洪排涝相关工作。

4.负责学校高、低压配电房的管理。

5.负责学校教学区和生活区水泵房的管理。

6.负责处理学校与市、区政府供电、供水部门的业务往来,办理水、电费支出的复核、登记和托收。

7.负责学校节能管理工作,提出节水节电改进方案。

8.负责设施设备维保管理,做好监督考核。

9.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