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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上半年教职工医药费报销安排
发布时间:2021-03-04     作者:管理员   浏览次数:1535

在职人员2021年上半年医药费报销安排

 地点:江宁校区门诊部

 时间:1100--1400

日期:2021311

   2021325

   202148

   2021422

   2021527

   2021610

  202178

 

  离退休人员2021年上半年医药费报销安排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地点:峨嵋岭离退休活动中心(具体情况根据疫情而定)

 时间:8301130

日期:202138

    2021322

   202146

   2021419

   2021524

  202167

  202175

  备注:

  1、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分开报销(分别贴在财务25号报销单后)。电子发票将通过系统识别报销,请勿重复报销。

  2、提前查看纸质发票是否盖有收费专用印章(尤其是挂号费),无印章或印章不清晰,不予报销。

  3、如遇特殊情况,另行通知!



报销准备材料 


  一、普通门急诊医药费报销(限公费医疗人员) 

  1、限挂钩医院[详见:校园网——组织机构——行政部门——后勤管理处——学校文件——《关于修订印发<南京医科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2018-7-28)]发票方可报销,报销时务必携带本人及子女公费医疗本(子女需办理公费医疗后,按男单女双报销)。

  2、子女和父母发票分开报销。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分开报销(分别贴在财务25号报销单后)。电子发票将通过系统识别报销,请勿重复报销。

  3、在25号报销单上填写:发票金额(按发票大写金额计算,填写阿拉伯数字)、部别、工号(子女发票报销,需勾选“儿统”,并在父母工号前加“T”)、姓名(右下角,子女报销单填写父母姓名)。

  二、住院报销

  1、在职人员商业保险报销

先咨询医保办章老师(86868151),如符合商业保险报销范围,需提供以下材料:

  (1)住院发票

  (2)住院费用明细

  (3)出院小结或记录

  (4)本次疾病入院前初始就医病历记录及检查报告单

  (5)住院病案首页、入院记录(需医院病案室复印)

  (6)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

  (7)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(银行卡背面签字复印)

  (8)如为儿童另附户籍证明,证明是本人子女

  (9)联系方式

  备注:如特殊疾病情况需另外提供材料的,会及时与本人联系。

  2、公费医疗报销(限公费医疗人员)

如不符合商业保险报销范围(生产、流产、既往症等),或已进行保险理赔后,将参与学校公费医疗报销,需提供以下材料:

  (1)住院发票

  (2)住院费用明细

  (3)出院小结或记录

 

南京医科大学门诊部

2021.3.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