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》文件要求,门诊部将对2019届即将毕业的参保学生集中报销门诊医疗费用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报销时间:
二、报销地点:江宁校区门诊部二楼医保办
三、报销需携带的材料:
1、门诊费用发票(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20日之间)
2、门诊就医病历(与门诊发票日期相对应)
3、宁外实习地医院门诊费用报销需备实习证明
4、意外伤害门诊(外伤、骨折等)附加情况说明
5、生育产前检查费用发票,携带生育相关证明等材料
6、如在宁外实习地医院住院,费用未及时报销的,请按住院报销要求准备材料。
四、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报销时间要求来此报销(如本人确因有事可让同学代办),过时将自动放弃。
五、为了节约大家的时间,请提前将门诊费用正规的发票(自助机打印的、挂号诊查单除外)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好,核算好发票总额。
校门诊部医保办
2019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