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》文件要求,将定于2017年9月27日、28日、29日三天对在校参加南京市大学生医保的学生集中报销2016-2017学年门诊医疗费用,具体安排如下:
一:报销时间安排:
日期 | 时间 | 学院 |
9月27日 | 11:00-15:00 | 基础医学院、护理学院、口腔医学院、外语学院、康复医学院 |
9月28日 | 11:00-15:00 | 研究生院、公共卫生学院、药学院、医政学院、国教院 |
9月29日 | 11:00-15:00 | 研究生院、一临、二临、四临 |
二、报销地点:江宁校区门诊部二楼
三、报销需携带的材料:
1、门诊医疗费用发票(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)
2、门诊就医病历本
3、外地见习地报销需备见习证明(注明见习日期、见习医院)
4、意外伤害门诊(外伤、骨折等)附加情况说明
5、生育生产的符合计划生育,经医保办登记市医保中心备案的,携带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发票、生育相关证明等材料
四、请各位同学务必按通知时间要求安排来此报销(如本人确因有事可让同学代办),过时将自动放弃。
校门诊部医保办
2017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