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》文件要求,门诊部将对2017届即将毕业的参保学生集中报销门诊医疗费用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报销时间:
2017年6月23日(星期五)、6月26日(星期一)11:00—15:00
二、报销地点:江宁校区门诊部二楼
三、报销需携带的材料:
1、门诊医疗费用发票(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6月26日之间)
2、门诊就医病历本
3、外地实习地报销需备实习证明(注明实习日期、实习医院)
4、意外伤害门诊(外伤、骨折等)附加情况说明
5、生育生产的符合计划生育,经医保办登记市医保中心备案的,携带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发票、生育相关证明等材料
四、请各位同学务必按通知时间来此报销,过时将不予报销。
校门诊部
2017年6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