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校生门诊费用报销时间通知
2015—2016学年在校生门诊费用报销定于2016年9月21日10:30—15:30在江宁校区门诊部二楼进行,请相关同学备齐以下材料携至报销地点。
1、门诊就医病历本
2、门诊发票(2015年9月1日----2016年8月31日期间的发票)
3、外地实习的学生备实习证明
4、请按规定时间来此报销,过期不逾。
备注:南京市内门诊发票起付标准总额累计超1000元,外地实习地医院无起付标准
门诊部医保办
2016.9.9.
在校生门诊费用报销时间通知
2015—2016学年在校生门诊费用报销定于2016年9月21日10:30—15:30在江宁校区门诊部二楼进行,请相关同学备齐以下材料携至报销地点。
1、门诊就医病历本
2、门诊发票(2015年9月1日----2016年8月31日期间的发票)
3、外地实习的学生备实习证明
4、请按规定时间来此报销,过期不逾。
备注:南京市内门诊发票起付标准总额累计超1000元,外地实习地医院无起付标准
门诊部医保办
2016.9.9.
联系方式
025-86868484
